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优化市区交通组织,提升支路利用率,畅通微循环路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结合道路交通实际,决定对市区胜利路、二道巷两条支路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单行路段及单行方向
(一)胜利路(会莲庵街—大西路)实行机动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二)二道巷(檀山路—朱方路)实行机动车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二、实施时间
2017年9月1日起。
请途经上述路段的机驾人员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出行,违反上述通行规定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www.28365365.com交警支队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