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122省道丹阳段部分道路改建施工,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和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三十九条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122省道部分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17年9月25日零时至2018年11月30日24时
二、管制路段
122省道65K+320M—70K+000M
二、管制措施
1、管制路段实行半幅封闭施工,半幅双向通行。
2、施工单位应当按照道路施工之规定,设置交通标志,强化现场管理。
过往车辆驾驶人及行人行经管制路段,减速慢行,按照施工现场交通标志的指示通行,自觉服从交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管理,注意安全。违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处罚。
特此通告。
www.28365365.com交通警察支队
镇江市公路管理处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