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是指组织、经营者层层发展下线人员,并根据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的下线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非法传销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不以销售产品为营运的基础。一些传销组织在运作时,整个网络中没有任何产品,或远远物非所值,它只是要求会员加入时交纳一个高额的费用,然后通过发展新的会员来获取高额的回报。
二是具有高额的入门费。在传销中,参加者通过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变相交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的条件。
三是从盈利模式来看,传销以“后加入者”的投资为盈利基础,是一种拉人头的行为。
●传销常见拉人头的手法——
一是利用同学、亲友、战友、网友等关系介绍高薪酬工作,引诱参加。传销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杀熟”。
二是打着“直销”、“特许加盟”、“连锁经营”等幌子,进行虚假宣传,诱骗参加。
三是冒充知名企业,以招工为名,诱骗大学生等群体步入传销陷阱。如今年7月,不法分子冒用“北京科蓝公司”的名义招工,骗取山东德州籍大学生李文星赴天津参加传销组织,并导致其死亡的案件,即属此类。
四是假借“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网络代理”、“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名义,组织传销。
●如何防范成为非法传销的受害者——
一是树立勤劳致富、传销违法、拒绝传销的防范意识。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和一夜暴富。
二是遇到同学、亲友、战友、网友等介绍高薪酬的工作或兼职时,不要盲目轻信。对于没有核实清楚真实性的单位,不要急于去面试。
三是不要被“电子商务”等时髦忽悠所迷惑。凡是要你拉人头,并靠发展下线数量的多少决定你获利高低的,都是传销活动。
四是一旦误入传销组织时,做到“三不”和“一要”,“三不”即不交入会费、伙食费等费用;不参加学习培训,防止被洗脑;自己被骗受害,不要再骗别人受害;“一要”是指要积极寻找机会进行自救,或弄清地址后拨打110报警。如:李某给同乡兰某打电话,慌称在湖南邵阳投资经营烧烤店很赚钱。兰某大学刚毕业,此时宅在家里正愁没有较好的就业门路,便同意到邵阳发展。当兰某兴致勃勃地来到邵阳时,李某等人随即没收了兰某的手机等物,并限制了其人身自由。此后,李某等人轮番给兰某洗脑。见经营烧烤完全系子虚乌有,兰某坚决不同意加入传销组织,并提出离开,得到李某等人凶恶的威胁、恐吓和围攻。为逃脱计,兰某便假装一切听从对方指示、安排,并渐渐获得了他们的信任。数日后,兰某听到自己被软禁的楼下人声鼎沸,感觉机会来了,即向“看守”申请如厕。兰某入厕后快速书写“我被传销人员囚禁——救命!”纸片在飘落中被人发现,群众立即报警,兰某获救,同时,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被一网打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