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连续看到两则当事人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同时拒绝民警劝阻汇款的新闻,让人唏嘘不已。
其中一则新闻的标题是:“烟台一老太太遇诈骗坚持汇款,给民警写保证书称自愿被骗”,说的是山东省烟台市民王老太在通过QQ聊天认识一名女网友,经多日热聊后,对方提出因王老太生活困难要帮助她,会通过“上海慈善总会帮扶办公室”向其无偿捐助35万元,但需要本人到上海办理相关手续。王老太对女网友深信不疑,当即表示因个人原因不能去上海,希望对方帮其办理。对方称办理此项无偿救助需缴纳7000元费用。应该说,王老太对此事还是心有疑惑的,——她拨打110报警电话询问此情况是否属于诈骗,接警员告知其属于诈骗行为,叮嘱王老太千万不要给骗子汇款。
谁知不久,110又接到某银行工作人员的报警求助,说一位老太非要给骗子汇款,他们拦不住,请求民警帮助。接警员听了银行工作人员的诉说,并核实了老太的名字,原来就是刚刚打电话咨询的王老太去银行要给骗子汇款,指挥中心立即安排辖区派出所出警。
派出所杨警官到达现场后苦口婆心劝说,王老太还是要执意汇款,希望“赌一把”,“万一将7000元钱打给对方后得到35万元的高额回报呢”。王老太甚至给民警写了保证书,如果被骗是自己自愿的,跟民警无关,也不要求公安机关处理。
后来,民警经联系王老太的家人来银行一起做解释工作,终于使王老太放弃了给骗子汇款的念头。
另一则新闻的标题是“不顾真警察苦劝4小时,她给假警察汇了1.3万”。说的是四川省资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杨博接到了该省反通讯网络诈骗中心的信息:一名安岳县境内的陈姓女子,正遭遇一名假警察的电话诈骗。从当天上午11点到下午3点多,杨博一直通过拨打手机和发送短信的方式,试图阻止陈女士给骗子汇款,但最终陈女士不仅没有相信他这个真警察,并向骗子汇款1.3万元,还把他的手机号码提供给了骗子。说起几天前的这起电信诈骗,杨博语气中透着遗憾和无奈,这是他2016年以来劝阻的20余起案件中,唯一一件失败的。他说,其实这样的骗局,警方和媒体都反复提醒,受害人如果稍加甄别,就不会上当。
所以,当你疑似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时,一定要相信好意劝阻汇款转账的民警和银行工作人员。他们都是敬业担当的好心人。世界那么大,但是没有哪个骗子会真心劝阻你向陌生人汇款转账的。
对于如何判断真、假警察,笔者以往曾数次介绍。现将有关真、假警察的“特征”通过列表的方式进行比较,希望能给大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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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警 察 |
真警 察 |
行
为
特
征 |
打出的电话显示为110,或电话号码前缀带有“+”、“0”等字符;经常使用170、171开头的网络虚拟电话号码;经常使用改号软件冒充公安局电话,但当你回拨该号码时,接到电话的一定是真警察 |
打出的电话号码不可能显示为“110”,而为当地固定电话号码;不可能使用网络虚拟电话号码联系当事人 |
通过电话办理刑事、民事或经济案件;有时为避免外界“干扰”,会让当事人到宾馆开房间,然后接受“电话调查” |
办理任何刑事、民事或经济案件都会当面进行调查,通过电话做笔录,是天方夜谭 |
案由多为“涉嫌洗钱”、“涉嫌贩毒”、“涉嫌诈骗”、“身份信息被人盗用并办理银行卡进行犯罪活动”等 |
如果你涉嫌犯罪,警察岂会电话指控、打草惊蛇? |
以缴纳保证金、暂扣款等为借口要求当事人汇款、转账 |
不会以任何由头要求当事人进行任何汇款、转账,扣押、冻结资金必须办理相关法律手续;一旦发现当事人受骗,会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劝阻汇款转账 |
经常与“邮政局”、“检察院”、“法院”、“银监局”、“社保中心”等单位“联合办案” |
公安都是独立办案;“邮政局”、“银监局”、“社保中心”等单位根本就没有刑事执法权 |
将电话从甲单位“转接”到乙单位、丙单位,或从甲地“转接”到乙地、丙地 |
固定电话、手机根本不可能跨地区或跨单位转接 |
要求当事人对办案保密,不将此事告诉任何人 |
一般不会有此要求 |
通过电子邮箱、传真机等社交工具、传输设备向当事人送达“拘留证”、“逮捕证”等法律文书 |
不可能! |
要求当事人向“安全账户”汇款转账 |
不会,任何单位都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 |
常常在电话中对当事人恐吓、威胁 |
绝不会,也没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