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一年,镇江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会计、28岁丹阳男子王某,“不知不觉”中花掉公司890万元!大部分钱都用在打赏网络主播上。17日,镇江警方举行发布会通报相关案情。事情败露前,王某恐惧之下跑到上海。在私会心仪女主播余某后到五星级酒店割腕自杀。自杀过程中,他发了一条微信给这名女主播余某,余某赶到酒店施救后案发。
现实,永远比故事更戏剧化。
第一季 失联
例行审计前会计失联,公司丢了890万
2月14日,镇江这家开发公司因为在建项目结束,就要例行审计,于是通知王某准备对账,但是,却突然发现公司主办会计王某不见了。在连续联系不上后,16日公司到镇江京口警方报警。
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非常混乱,28岁的王某本科毕业后,原本在丹阳公司工作,后调至镇江。到镇江后,所有的主办和出纳全部由王某一人担当。
接警后,京口分局经侦大队当即会同分局大市口派出所立刻开展调查。经调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系该公司会计,在公司上班期间,王某利用其担任公司会计、掌管公司账户、印章的职务之便,先后数十次从公司负责人卡、公司建行基本户、工行账户挪用客户房产证代办费、公款,数额达890万元!
面对如此一笔巨款,吴霜说,令人难以相信的是,由于管理的混乱,开发公司居然还不知道已经被王某“暗度陈仓”了。
第二季 绝望
他到上海约会女主播,然后在酒店割腕
那么,王某到底去了哪里?这890万元的巨款,到底去向哪里?此刻,王某已经躺在上海某医院内,正在接受治疗。
在获悉公司方要进行项目审计后,自己做事自己知道的王某,就将自己从公司账户上支取的资金,并调出自己的支付宝等,做了一个统计。“统计下来,从2016年4月至今年2月,在不到一年时间里,他已经挪用了890万元!”小卢说,起先王某根本不清楚自己挥霍了多少钱,这么一统计,当即感觉大事不妙,15日他就乘坐动车潜逃到了上海。
到了上海后,王某就立即通知了在“斗鱼”及“熊猫”直播平台上的女主播余某见面。下午分手后,他一人进入上海浦东四季酒店,随后在浴缸内割腕自杀。自杀过程中,还是在清醒时刻,他又给余某发了一条微信,透露自杀情况。余某大惊,在再三追问下,王某再度回话“我在老地方”。余某立即追到酒店,当即将王某送往上海东方医院抢救。
还是在救治期间,公司终于打通了王某电话,获悉自杀情况后,公司及时通告警方。
第三季 解密
没死成,伤愈后投案吐露惊天秘密
2月21日,伤情基本恢复的王某,在其公司人员陪同下,主动到大市口派出所投案,对其挪用资金的情况供认不讳。
警方现已查明:王某从公司建行卡取现41次,计613.3万元,用于个人消费;王某从公司工行卡6次转账至其银行卡,计246万元。此外,王某还有部分涉案值,其总涉案值已经高达890万元之巨。
到案后,王某彻底交代了这890万元巨款的去向,他在斗鱼平台充值打赏主播金额共计549万元;熊猫平台充值金额共计123.79万元;映客平台充值金额0.4794万元;全民平台充值金额共计0.8万元;花椒平台充值金额共计0.2万元等。
在此期间,王某还经常往返上海,经所谓的中间经纪人,寻找招嫖一些“外围女”。每次去都是入住五星级酒店,进出高档场所,花费都在二三万元之间。这样,王某用于此项开销就高达五六十万元。
第四季闪回
假富二代:过了一年皇帝般生活
性格内向的王某,平时闲下来也没有什么社会交际,就是喜欢打游戏和看直播平台的直播。在其打赏的主播中,有男有女。在平台上,他就是看看这些主播唱歌、跳舞,男主播主要是听其唱歌。
经警方查明,王某打赏给余某就有130多万,而打赏给另外的主播冯某、娇某,则分别高达160万和140万,每次在平台上,如果见不到王某打赏,其余围观者都会好奇问他:“怎么今天没有打赏?”而这些,都让王某倍觉有面子,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打赏起来自然也就成千上万。
由于王某出手实在豪华,那些主播和看客,包括那些“外围女”,都误以为其貌不扬的“理工男”王某,是个“富二代”。
在审讯中,王某有句话印象深刻:打赏成瘾的王某交代:“打赏就跟吸毒一样,根本刹不住。”而他这近一年过得就是皇帝般的生活。
本季终
新婚妻子 仍被蒙在鼓里
她许下承诺“等他”
王某挥霍了890万元的巨款,但包括其结婚不久的妻子在内的家人,却未能分得“一杯羹”。至今,王某的妻子仍旧被蒙在鼓里,仅知道丈夫犯法了,却不知其所犯何罪、为何犯罪。故此,在王某被逮捕时,妻子还一再叮嘱王某在里面要好好的,自己会在外面等他……
3月28日,经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镇江京口公安分局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以“挪用资金罪”执行逮捕。
“外传”
那些打赏花掉的巨款 能追回吗?
本案“剧情”离奇,但却不是孤案。此前也有媒体报道过类似案情,其中一个共性就是那些被用来打赏的资金都是违法取得。那么,这样的巨额赃款打赏能否追回?学者和法律界人士各有看法。
南京市律师协会刑辩委副主任、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李美佳律师昨天就网络打赏问题表示,从法律的角度看,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网络主播的“打赏”行为,即使金额再大,其本身并没有问题。在合法的网络直播中,主播们通过自己的讲演与网民互动,赢得粉丝的“打赏”,和我们正常工作获取报酬一样,是一种合法劳动所得。对于粉丝用来打赏的资金,主播们不太可能了解其是否是违法所得。从这个层面上讲,很难追讨已经打赏出去的资金。
不过李美佳律师认为,在明知对方是违法所得,主播还与某个特定粉丝达成默契,接受巨额打赏的,双方就可能涉嫌“串通”,都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
此前也有学者指出,如果粉丝用于“打赏”的钱并不合法,根据《民法通则》及《民法总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那么,这种“先天不足”的“打赏”应该认定无效,所涉违法资金,应由有关部门通过法定程序予以追回。